會計科目的概念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分類,為會計核算提供了類別指標。但是會計核算不僅要求提供會計要素總括的數量變化,還要提供一系列分類指標和具體會計信息,以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由于會計要素太籠統,僅使用會計要素來反映經濟業務,將難以說明企業的實際情況,是難以滿足財務報告使用人的需要的。為滿足財務報告使用者的需要,需要更加詳細地反映出企業的情況,應在會計要素指標下進一步細分指標,劃分成更具體的會計科目。
會計科目就是按照經濟內容對各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作進一步分類核算的項目,它是以客觀存在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為基礎、根據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設置。即根據會計核算的需要,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六個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進行科學地分類,每一類確定一個合適的名稱,這些就是會計科目。由于企業的經濟業務錯綜復雜,即便僅涉及同一種會計要素,其內容也往往具有不同性質。例如,固定資產和材料雖都屬于資產,但其經濟內容及其在經濟活動中的周轉方式和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又如,應付款和長期借款雖然都是負債,但形成的原因和償付期限也各不相同。再如,所有者投資和利潤,雖然都是所有者權益,但其形成原因和用途卻不一樣。因此,有必要將會計要素按不同經濟性質的內容進行分類,如資產中應分為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原材料等;負債中應分為短期借款、長期借款、其他應付款等。會計科目的設置可以把各項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化分門別類地歸集起來,使之一目了然,以便為企業內部經營管理和向有關方面提供一系列具體分類核算指標,滿足一制定。明細分類科目又稱二級科目或明細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作進一步分類、提供更詳細、更具體會計信息的科目,它是反映會計要素的具體內容的科目。明細分類科目除會計準則規定設置的以外,可以根據本單位經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自行設置。對于明細科目較多的總賬科目,可在總分類科目與明細科目之間設置二級或多級科目。二級科目是對總分類科目的進一步分類,簡稱子目,也屬于明細科目,可根據本單位經濟管理的需要和經濟業務的具體內容自行設置。當然,也不是所有的總分類科目都設置明細科目。有的總分類科目就不設明細科目。會計科目按提供核算指標詳細程度分類。
會計科目按經濟內容的性質分類
為進行科學地會計核算、加強資金管理的需要,會計科目還應按反映經濟內容的性質進行必要的分類。會計科目按反映經濟內容的性質即按其反映的會計對象要素不同可以分為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所有者權益類科目、成本類科目和損益類科目等。我國財政部2006年制定并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規定的會計科目。便于登記賬冊和查閱賬目,為實現會計數據處理手段現代化、實行會計電算化提供了條件。會計科目編號的第一位數代表會計要素的類別,“l”代表資產類;“2”代表負債類;“3”代表金融企業的共同類;“4’’代表所有者權益類;“5”代表成本類;“6”代表損益類。第一位數字都代表會計要素分類的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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