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匯總表的編制方法
根據一定時期全部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或通用記賬憑證),按照相同的科目歸類,將借方、貸方發生額分別匯總,計算出每個會計科目的借方本期發生額、貸方本期發生額,填列在科目匯總表的相關欄內。按會計科目匯總完畢以后,再將全部會計科目的借方發生額、貸方發生額分別匯總,進行借貸試算平衡。
為便于科目匯總表的編制,使得在分別匯總計算其借方和貸方金額時不易發生差錯,平時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盡可能使賬戶之間的對應關系保持“一借一貸”,避免“一借多貸”、“多借一貸”和“多借多貸”。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優缺點及適用范圍
科目匯總表賬務處理程序減輕了登記總分類賬的工作量,并可做到試算平衡,從而保證登記總賬的準確性,簡明易懂,方便易學。其缺點是:科目匯總表不能反映賬戶對應關系,不便于分析經濟業務的來龍去脈和查對賬目。它適用于經濟業務較多的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