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面財產清查 編輯特別推薦
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1.結算款項(即債權債務),包括應收款項、應付款項、應交稅費等是否存在,與債務、債權單位的相應債務、債權金額是否一致。
2.原材料、在產品、自制半成品、庫存商品等各項存貨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是否有報廢損失和積壓物資等。
3.各項投資是否存在,投資收益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進行確認和計量。
4.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各項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與賬面數量是否一致。
5.在建工程的實際發生額與賬面記錄是否一致。
6.需要清查、核實的其他內容。
(二)檢查會計事項的處理結果 來來源:考試大
企業在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前,除應當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外,還應當完成下列工作:
1.核對各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內容、金額等是否一致,記賬方向是否相符。(賬證核對)
2.依照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結出有關會計賬簿的余額和發生額,并核對各會計賬簿之間的余額。
3.檢查相關的會計核算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進行。(是否符合規定)
4.對于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沒有規定統一核算方法的交易、事項,檢查其是否按照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進行確認和計量以及相關賬務處理是否合理。(無規定的是否符合一般原則)銀行招聘網-全國最大教育類網站(www.Examda。com)來源:
5.檢查是否存在因會計差錯、會計政策變更等原因需要調整前期或者本期相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