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潤分配的順序
企業當年實現的凈利潤,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或減去年初未彌補虧損)和其他轉入后的余額,為可供分配的利潤。可供分配的利潤減去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積、任意盈余公積后,為可供投資者分配的利潤。企業實現的凈利潤,首先彌補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然后應按下列順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2.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3.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二)設置的賬戶
1.“利潤分配”賬戶考試就到銀行招聘網來源:考試大來源:
“利潤分配”賬戶,是用來核算企業利潤的分配(或虧損的彌補)和歷年分配(或彌補)后的積存余額。該賬戶的借方登記按規定實際分配的利潤數,或年終時從“本年利潤”賬戶的貸方轉來的當年虧損總額;貸方登記年終時從“本年利潤”賬戶借方轉來的當年實現的凈利潤總額;年終貸方余額表示歷年積存的未分配利潤,如為借方余額,則表示歷年積存的未彌補虧損。本科目應當分別“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應付現金股利或利潤”、和“未分配利潤”等進行明細核算。
2.“盈余公積”賬戶
“盈余公積”賬戶,核算企業從凈利潤中提取的盈余公積。該賬戶的貸方登記提取的盈余公積數;借方登記盈余公積的支出數,包括彌補虧損、轉增資本、分配股利等;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提取的盈余公積余額。采集者退散來源:
3.“應付股利”賬戶
“應付股利”賬戶,用來核算應分配給投資者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決定應付給投資者的利潤;借方登記實際支付的利潤。期末貸方余額表示企業應付未付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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