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的規定,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對于由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取得成本不盡相同。
1.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
外購無形資產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直接歸屬于使該項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
2.自行開發無形資產考試就到銀行招聘網采集者退散
企業自行進行的研究開發,應區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分別進行核算。
(1)研究階段
研究是指為獲取并理解新的科學或技術而進行的獨創性的有計劃的調查。研究階段的工作是探索性的,進行研究活動將來能否成功,是否會轉入開發、開發后能否形成無形資產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企業也無法證明其研究活動一定能夠形成帶來未來經濟利益的無形資產。因此,研究階段的有關支出,在發生時應當費用化并計入當期損益(管理費用)。
(2)開發階段
開發是指在進行商業性生產和使用前,將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識應用于某項計劃或設計,以生產出新的或具有實質性改進的材料、裝置、產品等。相對于研究階段而言,開發階段是在研究階段取得成果的基礎上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具備形成一項新產品或新技術的基本條件。此時,如果企業能夠證明開發階段的支出滿足了無形資產的定義及相關確認條件,則所發生的開發支出可以資本化,計入無形資本的成本。
3.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
投資者投入的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此外,還有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債務重組取得的無形資產以及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無形資產等,均應按有關會計準則規定確定其成本,教材不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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