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銀行廣州分行成立于1999年11月22日,是華夏銀行轄屬省級分行。廣州分行扎根南粵沃土,聚焦推進數字化轉型、零售金融轉型、公司金融轉型、金融市場業務轉型等重點任務,堅持“投行+商行”雙輪驅動模式,深耕地方經濟,不斷為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發展注入金融活力。轄內共有包括
東莞、
佛山、
珠海、
中山、
江門、
南沙、
肇慶、
惠州等二級分行在內的機構總計44家。
近年來,分行在中國(廣州)國際金融交易博覽會南方“金榕獎”年度評選上,連續三年榮獲最佳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商等大獎,同時在廣州日報、南方都市報、信息時報、羊城晚報等眾多當地主流媒體的年度評選中,屢獲最佳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商、最佳服務實體經濟獎等獎項,廣受本地居民與媒體贊譽。誠摯邀請有識之士同濟揚帆、共赴征途。
【崗位職責】
(1)對銀行資產保全方案提出專業法律意見,推動法律清收、貸款重組、以資抵債、債權轉讓等資產保全行動方案;
(2)組織推進銀行不良資產訴訟清收工作,保全銀行合法權益;
(3)律師日常管理、監督、評價和輔助工作;
(4)行內外訴訟及保全相關培訓和業務交流工作。
【基本要求】
(1)愛崗敬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保守秘密,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個人品行。
(2)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3)符合我行親屬回避制度要求。
【任職要求】
(1)法律專業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持有法律職業資格證或律師證者優先;
(2)三年以上法律或金融工作從業經驗,具有扎實的金融風控理論基礎,熟悉法律和監管政策要求,具備敏銳的風險判斷能力和良好的風險處置能力,具有資產管理公司、律師事務所或法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3)有豐富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及訴訟經驗者可適當放寬崗位要求。
【注意事項】
(1)請應聘者準確、完整填寫簡歷和相關信息,保證信息真實性,并上傳電子版免冠照片;如所填信息與事實不符,我行有權取消應聘資格。
(2)經初審符合條件者,我行將通過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通知筆試、面試等相關事宜,請確保提供的通訊方式準確有效,并及時關注招聘網站最新消息。
(3)在應聘過程中,應聘者填報的簡歷信息存在變更的,須及時更新并告知本行,如有瞞報,本行有權取消應聘資格并不予錄用。
(4)在招聘過程中我行不會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請提高警惕,謹防受騙。
(5)請使用IE11及以下瀏覽器、360瀏覽器(IE兼容模式)、Edge瀏覽器(IE兼容模式)進行信息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