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招聘網(www.ytxmusic.cn)溫馨提示:凡告知“加qq聯系、無需任何條件、工作地點不限”,收取服裝費、押金、報名費等各種費用的信息均有欺詐嫌疑,請保持警惕。
2017年徽商銀行總行合規部招聘信息已在銀行招聘網發布,報名時間截至2017年4月24日,詳情如下:
2017年徽商銀行總行合規部招聘信息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總行合規部專業人員
招聘部門:總行合規部
用工性質:合同制員工
崗位一:內控管理評價崗
任職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金融或經濟類相關專業;
2、具有3年及以上銀行或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驗;
3、有較好的溝通和文字寫作能力;
4、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踏實,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身體健康,為人正直,奉公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崗位職責:
1、根據監管規定及本行業務發展情況,制定、修訂本行內控管理相關制度及相關業務流程,根據內控梳理和內控評估的成果,及時提出內控制度改進建議,持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體系;
2、組織總行各部室完善內控執行標準,開展內控梳理相關工作,持續完善本行內部控制;
3、對新設機構及重點業務內控運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管理,提出相應的內控管理改進建議和整改措施;
4、制定內控自評方案,組織總行各業務條線、各分支機構開展內控自我評估工作,并對內控自我評估情況進行測試及驗證,跟蹤管理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持續完善本行內部控制體系;
5、組織實施內部控制管理培訓。
崗位二:違規問責管理崗
任職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金融或經濟類相關專業;
2、具有3年及以上銀行或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驗;
3、有較好的溝通和文字寫作能力;
4、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踏實,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身體健康,為人正直,奉公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崗位職責:
1、組織、參與和管理本行對重大違規行為的責任認定工作,依據核查情況,出具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認定意見和初步處理建議;
2、牽頭組織對監管反映問題的整改糾正工作,并向監管機構報告整改情況;督辦內部檢查、審計等途徑反映問題的整改落實工作,不斷提高整改工作實效;對已識別的合規風險,及時提交合規風險提示、管理建議、整改通知等;
3、指導、督促業務部門制定本條線違規積分實施工作細則,動態調整違規積分標準;
4、受理全行有關違規問責申訴、復議等事項,受理總行員工積分申訴與減免的申請,組織相關部室開展復審工作;
5、指導、督促總分行各單位開展違規問責、違規積分處理工作,確保違規必究、程序規范、處理恰當;督辦總行及監管機構問責意見的落實,并對各單位違規問責工作進行考核評價;
6、建立本行違規行為處理信息庫,全面、準確掌握員工問責處理信息記錄。梳理、分析行內外違規問責處理的有關事項,編制案例分析;
7、受理內外部誠信舉報信息,按規定程序將舉報信息發至責任部門處理,跟蹤、報告處置進展,及時向舉報人反饋處理結果。
崗位三:內控現場檢查崗
任職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金融或經濟類相關專業;
2、具有3年及以上銀行或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驗;
3、有較好的溝通和文字寫作能力;
4、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踏實,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身體健康,為人正直,奉公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崗位職責:
1、根據年度重點工作及風險分布特點,編制總行各部室年度現場檢查工作計劃,指導、審核、備案分行年度自查工作計劃,提高全行現場檢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與有效性;
2、督促、協調各分行、總行各部室按計劃開展現場檢查工作,確保全行現場檢查工作的貫徹落實;
3、跟蹤總行各部室現場檢查工作的實施情況,督辦后續整改、問責工作,促進全行檢查效能的持續提升;
4、根據監管要求及本行管理需要,適時組織開展本行內控專項檢查工作,并做好檢查后續整改問責督辦工作,適時參加或配合總行相關部門檢查活動,及時識別合規風險;
5、評價各分行、總行各部室現場檢查工作效果,提高全行檢查工作質量。
崗位四:法律事務崗
任職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法律專業并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2、具有3年及以上銀行或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驗;
3、有較好的溝通和文字寫作能力;
4、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踏實,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身體健康,為人正直,奉公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崗位職責:
1、分析研究、歸納總結法律事務管理的方式方法,建立、優化我行法律事務相關流程。
2、處理總行作為案件當事人或其他對全行有重大影響的非資產類訴訟仲裁案件,指導、督促下級行處理訴訟案件,必要時協助或直接參與下級行的訴訟案件,實施訴訟仲裁案件的信息統計。
3、對各類法律性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提示法律風險,檢查監督法律性文件的簽訂與履行情況。
4、擬(審)定、修訂信貸業務格式合同文本、擬定(修訂)非信貸業務示范合同文本,印制合同文本。
5、負責總行常年外聘律師的聘請(續聘),審核總行部室提出的專項外聘律師需求,對總行常年外聘和專項外聘律師的服務情況進行考核,審查各分支機構常年外聘律師的聘用(續聘)、考核情況。
6、持續關注外部法律、法規和準則和最新變化和發展,及時對法律法規、監管規定進行解讀,并就其對我行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分析并提示,針對全行經營管理中暴露出的法律風險適時做出法律風險提示。
7、為我行重大經營管理制度的制訂或修訂、新產品新業務開發等,提供法律咨詢,為高級管理層就公司法理、經營戰略、發展規劃等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咨詢意見,應業務部門邀請,參與業務部門對外重大經營活動。
8、組織開展法律基礎知識及業務法律風險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崗位五:案件防控崗
任職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金融或經濟類相關專業;
2、具有3年及以上銀行或招聘崗位相關工作經驗;
3、有較好的溝通和文字寫作能力;
4、責任心強,工作認真踏實,有較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身體健康,為人正直,奉公守法,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崗位職責:
1、組織推動全行案件防控日常工作,促進監管政策法規及本行案防管理制度的落實執行;
2、跟蹤監管要求,定期分析行內外案防形勢,及時發布風險提示,提高案件預防的有效性;
3、依據全行案件風險排查計劃,組織推動全行案件風險排查工作,跟蹤整改落實與案件問責,適時組織案件風險排查,及時識別、處置案件風險隱患;
4、受理各分行、總行各部室報送的案件風險信息,建立全行案件(風險)信息臺賬,跟蹤后續處置情況;
5、搜集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深入分析發生的原因、規律、特點,編制案例,開展案件警示教育與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案件防控意識;
6、按要求向監管機構報送案防統計表、從業人員處罰信息、案件風險信息快報等各類統計數據及信息;
7、組織案防工作自我評估,定期對各分行、總行各部室案防工作履職情況進行考核評價,強化案防責任落實;
8、受理有關舉報、抵制違法違規行為和堵截案件的獎勵申請,強化對員工參與案防工作的激勵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