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考試《公司戰略與風險管理》科目
第十章 風險管理實務
知識點二十二、衍生金融工具介紹
(一)對沖政策
(二)衍生工具
(三)衍生工具市場的介紹
衍生工具包括期貨合同、遠期合同和期權。
類型 | 說明 |
期貨合同 | 期貨合同是指在未來的某個時間按一定價格購買或銷售一項資產的協議。期貨合同的交易,一般利用公開報價系統完成。 |
遠期合同 | 遠期合同與期貨合同的相似之處在于,它也是在未來某一時間按照一定的價格買入或售出一項資產的協議。 |
期權 |
基本的期權類型為看漲和看跌期權。 看漲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價格買入一項資產的權利。 看跌期權賦予持有人在特定日期按照特定價格售出一項資產的權利。 合同中的價格被稱為行權價或行使價。合同中的日期被稱為終止日或到期日。在歐洲,僅在到期日才可行使期權,而在美國,期權期限內的任何時間都可行使期權。 |
(四)套期保值策略的選擇
套期保值決策總是涉及到適當水平的風險和獲利機會之間的權衡取舍。
決定使用遠期合約或期權,或兩者的結合進行對沖,取決于多種因素,包括財務經理的技能和時間可用性,組織對于衍生產品的理解和接受,用于對沖目的的資金的可用性,對沖市場的特點,風險類型對未來市場利率的預期。
對沖產品及其用途需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1)假定基本風險和產品是一致的并且沒有基準風險,那么遠期合約(包括期貨)可以消除對價格風險的暴露。遠期合約沒有明確的費用,然而期貨涉及交易費用和保證金要求。
(2)期權買方得到防止不利變化的保護,但仍然能夠受益于有利的變化。
(3)期權賣方賺取期權溢價但也必須接受與期權相關的所有義務。
(4)互換允許組織改變資產或負債的結構。
(5)目標和預期幫助確定戰略。
(6)當與金融機構進行交易時,必要的信譽措施對于遠期合約是必需的,因而需要保證金。
(7)購買期權可以提供災害保險,或當市場利率走勢明顯超出了容忍范圍時提供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