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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開始,注協會計師每兩年不得接受少于80學時的繼續教育,未完成者將會被限期進行強制培訓并予以公告,這是近日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中注協)發布《中國注冊會計師繼續教育制度》作出的最新規定。
中注協有關負責人表示,開展繼續教育,是保持和提升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道德的重要手段,《繼續教育制度》的發布標志著注冊會計師行業人才戰略在制度建設方面取得了新的重大成果 . 據了解,將于2007年1月1日實施的繼續教育制度,在形式上突破了傳統的單一集中式培訓模式,將參加在職學位教育、出版專業著作、開展專業研究、參與行業執業質量檢查等,都納入了行業繼續教育的體系之中;在內容上,也不僅僅限于專業知識,與改善注冊會計師知識結構、提高注冊會計師道德水準的教育,也被規定為繼續教育的內容。 根據《制度》,注冊會計師每兩年為一個考核周期,每個考核周期內,注冊會計師接受的繼續教育累計不得少于80個學時,且任何一年均不得少于30個學時。 《制度》要求,對于集中式的培訓形式,要實行結業考試、考核制度,考試、考核不合格者不計算培訓學時,不發給培訓結業證明,并要向所在事務所通報其培訓結果。對未完成繼續教育學時且不符合豁免情形的注冊會計師,要限期進行強制培訓并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