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本網站所發布內容為轉載資訊,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內容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聯系方式、保證無條件入職、收取各種費用等信息,請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當受騙造成各種損失。
第二節 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的確認和計量
一、確認和計量的原則
(一)公允價值
應當以公允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二)賬面價值
應當以賬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
二、商業實質的判斷
(一)判斷條件
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有商業實質:
1.換入資產的未來現金流量在風險、時間和金額方面與換出資產顯著不同。
這種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金額相同,時間不同。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總額相同,獲得這些現金流量的風險相同,但現金流量流入企業的時間不同。
(2)未來現金流量的時間、金額相同,風險不同。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產生的未來現金流量時間和金額相同,但企業獲得現金流量的不確定性程度存在明顯差異。
(3)未來現金流量的風險、時間相同,金額不同。此種情形是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現金流量總額相同,預計為企業帶來現金流量的時間跨度相同,風險也相同,但各年產生的現金流量金額存在明顯差異。
2.換入資產與換出資產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不同,且其差額與換入資產和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相比是重大的。
(二)關聯方之間資產交換與商業實質的關系
在確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時,企業應當關注交易各方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方關系。關聯方關系的存在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不具有商業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