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四川銀行市場化選聘成都地區分支機構管理人員公告
一、公司介紹
四川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銀行)是四川省首家省級法人城市商業銀行,注冊資本金300億元,位居全國城市商業銀行之首。
四川銀行堅守服務地方經濟、服務中小企業、服務城鄉居民的市場定位,遵循商業銀行經營規律,對標行業先進,注重改革創新,以市場化、專業化為導向,以“成為客戶體驗一流、價值創造能力領先的現代金融企業”為愿景,著力支持四川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培育具有區域特色和比較優勢的戰略新興產業,服務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成為管理規范、經營穩健的現代商業銀行和四川經濟社會發展的金融主力軍。
截至目前,四川銀行在川營業網點102個,在成都、
攀枝花、
涼山、
自貢、
瀘州、
內江、
達州和
雅安設立了分行。成都分行作為在總行駐地和省會城市設立的分行,對全行業務發展承擔著重要牽引、核心帶動和關鍵保障作用,對服務成都地區經濟發展具有戰略意義和重要價值。
根據四川銀行經營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優秀人才。我們期待與您同行,為每一位優秀的金融人才提供更廣闊的發展舞臺。
二、招聘原則
(一)黨管干部、黨管人才;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平等、公開、競爭、擇優;
(四)事業為上、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五)公道正派、注重實績、群眾公認;
(六)依法合規、程序完備。
三、招聘崗位
(一)成都分行副行長(對應總行部門正職級)、行長助理(對應總行部門副職級)。
(二)成都分行部門總經理(對應總行部門副職級)。包含7個部門,分別為戰略客戶部、公司金融部、零售金融部、渠道運營部、資產處置中心、風險合規部、計劃財務部。
(三)總行營業部總經理(對應總行部門正職級)。
(四)成都地區管理型支行行長(對應總行部門副職級)。具體包括:成都分行營業部、高新支行、東門支行、青羊支行、成華支行、武侯支行、溫江支行、簡陽支行、城北支行,以及擬新設管理型支行。
四、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帶頭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決策部署,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
2.具有開拓創新意識,敢于擔當作為,善于攻堅克難,注重團結協作,主動應對市場競爭,有強烈的干事創業精神、較強的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能力,擁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考核評價結果。
3.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必須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及從業資質,懂經營、善管理,熟悉金融行業相關政策法規、發展規律、行業情況,能正確把握四川銀行發展戰略,經營目標和工作要求。
4.具有良好的職業素養和個人品行,遵紀守法,廉潔從業,誠實守信,勤奮敬業,團隊口碑好,公眾形象好。
5.作風民主,全局觀念強,善于團結同志。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金融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任職條件。
(二)任職資格
1.一般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擔任成都分行副行長、成都分行行長助理、總行營業部總經理、成都地區管理型支行行長的,需從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3.擔任成都分行副行長、總行營業部總經理的,還需滿足以下任職資格:
(1)中共黨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2)一般應在同層級副職管理崗位工作2年以上;未滿2年的一般應在同層級副職管理崗位和下一層級正職管理崗位工作累計5年以上。
4.擔任成都分行行長助理、成都分行部門總經理、成都地區管理型支行行長的,還需滿足以下任職資格:
(1)中共黨員優先;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特別優秀的可適當放寬。
(2)一般應在下一層級正職管理崗位工作3年以上;未滿3年的一般應在下一層級正職和副職管理崗位累計5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具有3年以上管理崗位工作經歷且具有累計7年以上工作經歷;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以及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職業資格(或其他相當職業資格)的,最短累計工作經歷不低于6年。
(三)崗位條件
具備與擬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背景、任職資歷及能力素質,其他任職條件詳見各崗位信息。
五、用工性質
本次招聘崗位均為合同制,與四川銀行簽訂勞動合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綜合測評、確定考察對象、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和任職等程序進行。
(一)網上報名,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1年11月7日,應聘者登錄網站進行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2個崗位。
(二)資格審查。接受報名并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條件人選。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者有不符合相關要求情形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綜合測評。根據職位特點和要求,采用多種測評方式和測評工具對符合條件人選的專業水平、能力素質、工作業績等方面情況進行綜合測評。
(四)確定考察對象。按照比選擇優原則確定考察對象。
(五)組織考察。參照組織選任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綜合采用履歷評價、德才評價、實績評價等方式組織實施考察。對于擬任人選不具備考察條件的,參照考察有關要求進行背景調查。
(六)討論決定和任職。對考察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考察或背景調查不影響任職的,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并辦理任職等相關手續。
七、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不接受紙質簡歷和電子郵箱報名。
(二)應聘者應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我行有權取消應聘資格,已錄用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我行從未成立或委托成立任何考試中心、命題中心等機構或類似機構,從未編輯或出版過任何招聘考試參考資料,從未向任何機構提供過招聘考試相關的資料和信息。
(四)我行有權根據崗位需求變化及報名情況等因素,調整、取消或終止個別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對本次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
咨詢電話:028-63289670,028-63289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