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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業信用的減少和改變
若公司經常無法按時支付貨款,商業信用就會大幅減少,供貨商就會要求公司交貨付款,即應付賬款——流動負債的減少。
2.債務重構
基于期限的考慮,公司經常會用一種債務替代另一種債務,典型的例子就是向銀行舉債以替代商業信用。這種情況通常會發生在銷售急劇增長時,債權人要求還款。這種情況發生的標志是還款時間的延長期限超出了市場的正常水平。
替代債務的期限取決于付款期縮短和財務不匹配的原因,以及公司產生現金流的能力。
在某些情況下,公司可能僅僅想用一個債權人取代另一個債權人,原因可能是:
(1)對現在的銀行不滿意;
(2)想要降低目前的融資利率;
(3)想與更多的銀行建立合作關系,增加公司的融資渠道;
(4)為了規避債務協議的種種限制,想要歸還現有的借款。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要通過與公司管理層的詳細交談了解債務重構的原因是否真實,并進一步判斷是否適合發放貸款。
3.紅利的變化
紅利和利息均為公司的融資成本。公司的利潤收入在紅利支付與其他方面使用(比如資本支出、營運資本增長)之間存在著矛盾,對公開上市的公司來說,把大量現金用于其他目的后,由于缺少足夠的現金,可能會通過借款來發放紅利。
銀行可以通過以下方面來衡量公司發放紅利是否為合理的借款需求:
(1)公司為了維持在資本市場的地位或者滿足股東的最低期望,通常會定期發放股利。如果公司的股息發放壓力并不是很大,那么紅利就不能成為合理的借款需求原因。
(2)通過營運現金流量分析來判斷公司的營運現金流是否仍為正的,并且能夠滿足償還債務、資本支出和預期紅利發放的需要。如果能夠滿足,則不能作為合理的借款需求原因。
(3)對于定期支付紅利的公司來說,銀行要判斷其紅利支付率和發展趨勢。如果公司未來的發展速度已經無法滿足現在的紅利支付水平,那么紅利發放就不能成為合理的借款需求原因。
僅僅根據公司的單一借款原因來判斷其借款需求是不合適的,還要結合現金流分析來判斷公司是否還有其他的借款原因,并確定借款公司現金短缺的具體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