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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債券在發行時規定了發行人可提前收回債券的條款,這就有可能發生債券在一個不利于債權人的時刻被債務人收回的風險。市場利率一旦低于債券利率時,收回債券對發行公司有利,這種狀況使債券持有人面臨著不對稱風險,也即在債券價格下降時承擔了利率升高的所有負擔,但在利率降低,債券價格升高時卻沒能享受到價格升高的好處。
有些債券有提前贖回或清償的條款,這是對債券發行人(借款人)一種保障條款,當利率下跌時,債券價格上升,發行人有權以一事先設定的高于面額的價格購回,或者以面額提前清償。這種權利對發行人來說有如債券的買入選擇權。但對債券的投資者來說,會面臨以下風險:
1、債券現金流量將不確定,期限可能縮短。
2、再投資風險。
3、價格壓縮,即受到贖回價格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