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中國有多少真正的銀行家?---討論地址:http://bbs.dazhaopin.com/viewthread.php?tid=14&extra=page%3D1
中科院金融所曾對中國銀行業的治理機制做過一個調研,發現人事制度的不合理是造成我國公司治理障礙的主要原因之一。
據中科院金融市場研究室主任曹紅輝分析,受計劃經濟和行政權利的長期影響,迄今為止,中國的各類商業銀行在組織關系和人事制度上依然實行著一整套行政機制。不僅各家商業銀行及其高級管理人員都有著明確的行政級別,而且商業銀行內部的每個分支機構和主要負責人也都有著明確的行政級別(證券、保險行業也類似)。這種狀況對中國商業銀行的治理結構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主要表現為:
行政性人事關系占主導,“人治”現象突出。
由于行長等高級管理人員由政府行政部門任免,并由政府行政部門進行考核,因此,在銀行高管人員的任免方面,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的權力非常有限。不論是在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還是在城市商業銀行中,行長等高級管理人員都以上級政府行政部門的要求為其經營行為和其他行為的第一準則。在這種背景下,一旦出現矛盾,銀行的高級管理人員寧愿得罪董事會和監事會,也不愿得罪上級行政部門。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巴曙松指出,銀行董事選擇的“非市場化”和董事會功能界定的模糊,直接影響國有銀行公司治理和經營效率的提高。
“內部人控制”現象突出。
與實體經濟中的各類廠商相比,商業銀行中內部人控制的現象要嚴重得多。這固然是因為商業銀行作為一種特殊的金融產業,有著一般人不能掌握的特殊管理運作技能,但更重要的特殊原因在于:商業銀行的行長等高級管理人員是由有關政府機關任免的。因此,不僅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無權對銀行高管人員實施免職、降職、辭退等處理,而且,董事、監事還可能在相當程度上迎合高級管理人員的意見。由于這一切破壞了公司應有的監督、制約機制,因此絕大多數商業銀行中都存在嚴重的內部人控制現象,腐敗和內部人犯罪的情況時有發生。
經營目標模糊錯亂。
國有商業銀行作為經營貨幣信用的企業,本應以追求利潤最大化、創造最高效益為基本目標。但是,受產權關系和行政體制的制約,它們的這一目標卻相當模糊。它們不完全是行政機關,因為它們要為利潤指標而努力;它們又不完全是企業,因為它們不僅有行政級別,常常還須完成政府的“政治任務”。結構性矛盾直接導致經營目標模糊。事實上,1994年以后國有商業銀行的大量不良資產,不少是因為銀行要完成政府交給的扶貧、解困、幫助國企等任務造成的。
缺乏基本的激勵-約束機制。
在行政權力的籠罩下,國有商業銀行的行長等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及其他待遇,受到政府行政機關的強烈影響。在這樣的體制下,一些銀行高管即使經營業績不好,只要能讓上級領導高興,就可以換個同級別的崗位,有的甚至還能提升。
調查顯示,行政化、官僚化的用人機制,使我國金融領域高管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許多高度專業化的崗位卻由非專業人士擔任領導,眾多沒有金融專業領域知識和現代金融管理才能的人,占據了金融管理的位置,使金融行業由于管理失當產生大量呆壞賬,帶來巨大的損失和金融風險。
筆者在采訪中遇到一位銀行界人士,他很無奈地說,他們的行長就是一位對金融業務一點兒也不懂的人,只會喝酒拉關系。由于缺乏數學、財經等基本知識,連基本的學習能力都沒有。而關鍵是,這樣的領導又只會任用和選拔一些只會拍馬不懂業務的同類者,眾多金融業務就這樣被置于極差的管理之下。很難想象,一個連美式權證、遠期信用證、買斷式回購、掉期等金融產品概念都不懂的行長能把銀行管好。 (作者:我就愛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