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個人征信報告改革
變化一:夫妻雙方名下均會體現房貸信息。新版征信報告會如實在主貸款人的配偶名下記錄貸款情況。離婚后,非主貸人再次買房也屬于有房有貸,無法享受首套房的各種優惠。
變化二:銀行及時更新上報數據,新版征信系統要求各機構在采集時點T+1向征信中心報送數據,利用“時間差”申請貸款行不通了
變化三:分期貸款金額明確體現
變化四:個人信息越來越全面詳實,最近5次手機號碼更新也有記錄
變化五:還款記錄保留5年,即使銷戶也無法“洗白”
變化六:月還款金額明確標注,高額消費隱瞞不了
變化七:納入更多公共機構信息,水電話費繳費記錄全記錄在冊
變化八:為他人提供擔保也會上征信報告
變化九:個人信息被盜,用戶可主動上報反欺詐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