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到35周歲之間(1986年10月10日至2003年10月10日期間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學士及以上學位(個別艱苦邊遠地區分支機構放寬至大專學歷),專業對口,同時還應具備《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2021年度人員錄用招考簡章》及《中國人民銀行直屬單位2021年度公開招聘職位需求信息表》中報考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7、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要通過教育部相關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曾被人民銀行辭退的人員,以及其他原因不宜錄用的人員,不得報考。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和直屬單位根據職位要求,在綜合考慮報考人員的個人信息、學歷學位、專業情況以及工作經歷后,進行資格審查和擇優篩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