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試點改革再提速
四川首例農地經營權抵押貸款落定
專家提醒警惕潛在償還風險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作為對中央提出農村土地“三權分離”改革的一項重要實踐,四川省成都市溫江區日前完成了首筆農村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專家表示,與正常的商業貸款不同,農地經營權抵押存在難以控制的償還風險,值得警惕。
農歷新年剛過,41歲的溫江苗木商郭朝建又從銀行獲得了一筆62萬元的貸款,雖然這筆貸款與以往的貸款相比,并不算是一筆大數目。但這筆貸款卻是郭朝建用122畝的農村土地經營權做抵押帶來的。
在溫江,用種植在土地上的苗木做抵押向銀行貸款已有多年,但這次,郭朝建只提供了流轉合同、營業執照以及122畝的《農村土地經營權證》等,就很輕松地從銀行貸款62萬元。郭朝建說:“過去貸款,是以地上的附著物做抵押,不僅手續繁瑣,而且受市場價格影響,銀行方面也覺得風險比較大。通常價值4000萬元的苗木,能貸款1000萬元。這次62萬元的貸款,沒有用苗木做抵押,而是用土地經營權,手續簡便,基本解決了后三年的生產管理費用。”
郭朝建為記者算了筆賬,每畝地經營權按5000元貸款算,初期苗木投入之后,每年的生產管理費用在每畝1700元左右,這5000元就足夠支撐三年的日常費用,三年后,苗木就可以出圃見成效,這大大地緩解了日常資金壓力。
據了解,今年1月,經申請,郭朝建的溫江紅花紫薇花木專業合作社獲得了《農村土地經營權證》,登載面積122.53畝,有效期5年;隨后,由四川標準房地產估價有限責任公司牽頭,會同溫江區相關部門、銀行機構、擔保公司和農戶代表等,共同評估這些土地的經營權價值為88.11萬元;最終,成都銀行為這家專合社提供了62萬元的貸款。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經所所長秦富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在落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的基礎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四川省試點承包土地經營權向金融機構抵押融資就是對上述“三權分離”改革的一項重大實踐。
秦富說,對接受貸款的農民來說,抵押給金融機構的僅僅是農村土地的經營收益,無論如何不會失去對土地的承包權力。對金融機構來說,以往多數的抵押物都是有形的,與之不同的是,土地的經營權是無形的,而土地上的作物則又是有形的,可以說是一種全新的抵押物形態。從監管層面上來說,“一行三會”對這種新型業務是持積極鼓勵態度的。
成都市溫江區農發局副局長吳文彬說“今年1月17日看到《四川省農村土地流轉收益保證貸款試點工作方案》,就開始著手準備方案,了解銀行,考察業主,到最后貸款到位,僅僅用了一周的時間。由于是第一次嘗試,為了降低風險,這次評估土地的經營權價值時,是按照糧食、蔬菜等大宗作物的‘最低標準’來做的。”
對于農地抵押貸款的風險問題,秦富表示,和其他任何抵押貸款相同,農地經營權抵押依然存在償還風險,但這種風險的形式卻又大不相同。農產品除了市場風險,還存在自然災害的風險。
另外,北京農村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合作發展部高級經理趙忠煦表示,由于抵押的是農村土地的經營權,如果一旦風險爆發導致農產品無法盈利,農民在抵押期內無法償還貸款,此后金融機構即使拿到了土地經營權,將經營權再轉讓給其他專業單位,也依然面臨和農民經營時同樣的困難,便會形成二次風險。另外,對于多數時候急于挽回損失的金融機構來說,通過對農地多年經營來緩慢收回貸款,明顯是沒效率的。
吳文彬說,溫江此次的貸款是業主、銀行和擔保公司等多方聯合,風險壓力主要落在了擔保公司頭上,一旦出現市場價格巨大變化、天災以及業主等人為因素,風險將由擔保公司承擔。
對此,趙忠煦表示,農村土地經營權不能采取像其他不良資產一樣的處置方式,這種潛在風險無論是落在銀行頭上或是擔保公司頭上都是沒有區別的,只不過是將風險轉嫁一次罷了。而且在這個過程中,一般情況下,農民還要付擔保費,會導致貸款的成本上升。因此,對各參與方來說,目前最亟待破局的還是難以控制的償還風險。
秦富說,總體來說,產生惡性循環的幾率非常小,即使因為市場因素或者自然災害導致農產品不盈利,但鑒于農業生產所具備的周期性,一段時間之后又會恢復正常。
吳文彬建議,要把風險降低到最低程度,需要建立兩種基金,首先是業主和農業的流轉保證基金,確保土地流轉的穩定性。其次是政府牽頭建立業主、銀行和擔保公司的風險基金,建立補償機制,多方共同分擔風險,提高風險承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