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 鐘暉
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卡可以享受優惠政策;交通運營單位如拒絕使用交通卡,市民可拒付費用;相關部門要定期公布經審計后的公共交通普通卡成本、押金余額以及押金利息的收支情況……這幾天,《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辦法(修訂草案)》(以下簡稱《辦法(草案)》)正在公開征求意見,市民可以進入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網站查看并提出建議或要求。
押金應設專戶 專款專用
購買公共交通卡普通卡要支付押金,押金其實是持卡人租借公共交通普通卡的預付現金,退卡時按規定予以退還。此次《辦法(草案)》除了明確這些購卡規則外,還對交通卡成本及押金利息等情況要求信息公開,即:應當定期公布經審計后的公共交通普通卡成本、押金余額以及押金利息的收支情況。公共交通卡公司應當嚴格執行有關資金管理制度,按季度將公司經營狀況報市建設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定期接受審計。公共交通卡普通卡押金預付利息等標準參照卡的成本,由采購、制作、發行、退卡維修等構成,具體的預付金額標準,由上海市物價管理部門核定。押金應當設立專戶,實行專款專用,專戶存儲,專戶內的押金僅限用于退還持卡人。《辦法(草案)》特別明確:押金產生的利息收入應當用于公共交通卡普通卡采購、制作、發行、退卡維修等成本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交通卡的成本變化及押金利息收支情況應該透明公開,此事一直為公眾所關注。去年曾有人大代表要求公開交通卡具體賬目,有關方面曾在復函中指出,交通卡成本主要包括卡片采購、制作、發行與退卡成本等,與發卡規模、技術升級、服務完善等密切相關,具有一定的波動性。交通卡的押金標準以交通卡成本為主要參考依據,由市物價局核定。
打車刷卡刷不出可拒付
市民平時在出租車或公交車上刷卡時,遇到刷卡機故障或對方以各種理由不讓刷卡,市民往往無奈接受,只好用現金支付。《辦法(草案)》中規定:設置使用公共交通卡系統設施的運營單位或其工作人員拒絕持卡人使用公共交通卡的,持卡人可以拒付本次消費費用。因公共交通卡的發售、使用發生爭議,按有關約定協商未果的,當事人可以向市建設交通管理部門投訴。《辦法(草案)》還特別對交通卡的類型進行了劃分并加以解釋:公共交通卡分為普通卡和特色卡,不記名、不掛失,其有效使用期不得低于3年。使用期到期后,可以免費激活繼續使用。普通卡是指具有同一卡面圖案,符合國家IC卡有關標準,可以在本市交通卡機具上實現支付的非接觸式IC卡;特色卡是指卡形或卡面圖案具有個性化特征,限量發行或用戶群體特定的,可附有其他功能的,在本市公共交通卡設備設施上實現支付的非接觸式IC卡。
市城鄉建交委表示,眼下《上海市公共交通卡管理辦法(修訂草案)》正在征求意見,市民和各有關單位可以將書面意見直接寄送上海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也可以發送電子郵件。電子郵件地址:jjwfgc@shjjw.gov.cn。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14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