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行行長(成都)
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金融方針政策、監管制度、民泰銀行總分行各項規章制度;
(2)負責支行經營管理全面工作,分析支行內外部經營環境、風險狀況,圍繞年度經營計劃內容完成各類經營管理指標,對支行各項業務進行組織協調及對外聯絡工作,保證各項業務目標的完成,推動業務不斷發展;
(3)負責建立健全支行各項規章制度,組織支行員工嚴格執行操作流程和管理制度,并監督、檢查與組織實施;
(4)負責支行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任職資格:
(1)政治素質好,理想信念堅定,堅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政策理論水平;
(2)40周歲以下(1983年2月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有5年以上銀行從業經歷,其中有擔任銀行營業機構(一級支行)負責人或分行部門負責人崗位經驗、或有擔任銀行營業機構(一級支行)副職或分行部門副職崗位經驗2年及以上、或有擔任銀行營業機構(二級支行)負責人崗位經驗2年及以上,或其他與前列同級別崗位經驗及任職年限;
(4)熟悉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具有較強的經營決策、市場開拓和風險控制能力,在成都地區有較廣泛的社會關系;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能夠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品行端正、無違規違紀及其他不良記錄,無重大崗位風險責任;
(6)歷史業績突出者優先(需提供證明材料),常住地或戶籍所在地在機構所在地者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