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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財政局:
2011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已公布,按照《安徽省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實施辦法》(財會[2009]1482號)文件有關規定,對成績合格的考生,各市應在規定的時間內給予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公開
各市財政會計管理機構應在公開媒體或網站告知廣大考生辦證的時間、地點及應攜帶的相關證件資料。證書頒發工作時間為2011年7月1日-12月31日。
二、資料審核
各市財政會計管理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對申領證書人員的相關條件進行審核。申領證書人員需攜帶的相關資料:
1、《安徽省會計從業人員基本信息表》一份(登錄安徽會計網“考試合格申請發放證書”系統填寫并打印);
2、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登錄安徽會計網“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打印);
3、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全日制及非全日制最高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近期同一底片1寸免冠證件彩照二張(1張貼信息表上);
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其學歷(或學位)必須是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相關畢業文憑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有效,各市不得自行放寬條件。
三、檔案管理
各市財政會計管理機構應妥善做好證書檔案保管工作,完整保存好相關證件的復印件,一人一檔,按順序編號。省財政廳將適時組織全省會計從業管理工作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