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本網站所發布內容為轉載資訊,供您瀏覽和參考之用,請您對相關內容自行辨別及判斷,本網站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凡私自告知添加聯系方式、保證無條件入職、收取各種費用等信息,請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上當受騙造成各種損失。
關于增加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場次有關事項的通知(第15次加考)
沈陽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應考考生:
現將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考試第15次加考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地點、時間及科目(第15次加考)
考試地點:遼寧省信息中心三樓(沈陽市和平區市府大路187號)
考試時間及科目:
3月23日 12:40—14:10 初級會計電算化
14:15—15:45 會計基礎
15:50—16:50 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
二、報名條件
(一)正常報名
2011年需要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
(二)調整考試的考生
已報名參加考試且考試日期安排在2011年4月1日(含4月1日)之后的考生可以申請調整考試日期,參加本次加考。
三、辦理時間、地點及要件
(一)辦理時間
此次增加考試場次,現場報名和調整考試同時進行,時間從2011年2月10日起,額滿為止。(考場座位約100人)
(二)辦理要件和地點
正常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攜帶報名材料(詳情請看報名簡章)到沈陽市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窗口辦理相關手續。已經報過名的考生應攜帶身份證原件和2張準考證(準考證為從網上下載的原考試時間準考證)到沈陽市會計人員服務中心窗口辦理相關手續。
四、打印準考證
正常報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繳費后即可打印準考證。辦理調整考試日期手續的考生,請于2011年3月15日后登錄“沈陽市財政局網站”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五、其他
1.申請調整考試日期的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原件,無身份證原件不予以辦理。
2.辦理調整考試日期手續后,請按調整后的考試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原來安排的考試時間自動作廢。
3.辦理調整考試日期手續后,不可以再次申請調整考試日期。
4.已報名參加考試且考試日期安排在2011年4月1日之前的考生不能申請調整,按照原定日期到會計中心考試。
5.不申請調整考試日期的考生按原來安排的日期到會計中心參加考試。
沈陽市會計人員服務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