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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會計考辦關于2010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云南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云南省會計考辦關于2010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云財會考[2010]13號)精神,現將大理州2010年度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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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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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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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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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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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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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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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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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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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電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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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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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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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查詢2010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的人員,請撥打當地16897730、也可登陸云南省財政廳網站(http://www.ynf.gov.cn)或到當地報名點查看。
三、考試合格人員可于2011年1月15日起(節假日除外)開始申請辦理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辦過程中需注意如下事項:
1、對考試合格人員進行短信通知。自短信發出之日起60日內,考生按屬地管理原則向財政部門申辦,財政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辦結。未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申請的,實行按季辦結制度,自收到申請之日起90日內辦結。
2、申辦地點:大理州財政局會計管理科及縣、市財政局會計管理科(股)。
3、申辦流程和所需材料:
(1)填寫申領表
從事會計工作、在會計工作崗位上的,應填寫《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一式一份,需單位蓋章。
不從事會計工作、不在會計工作崗位上的,只需填寫《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一式一份,有單位的需單位蓋章,無單位的填家庭住址。《云南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申請表》下載:http://www.ynf.gov.cn/ynczt_model/article.aspx?id=1183601,或直接到申辦地點領取填寫。
(2)持下列材料
有效身份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職稱證書、符合免試條件的還需攜帶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畢業證書(以上各證均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小一寸免冠證件照兩張。
四、其他事項:
1、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每兩年須參加財政部門組織的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請留意大理州財政局網站相關公告);
2、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后,符合相關條件可以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會計職稱)考試,以提高專業技術能力(每年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一般在10月左右,屆時請留意大理州財政局網站相關公告)。
3、會計從業資格原則上實行屬地管理。其中在大理州內,有工作單位的,(1)中央屬、省屬在關單位、州級各單位考生由州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2)其它單位考生由單位所在地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未明確工作單位的,(1)在本州有常住戶口的,由戶口所在地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2)無常住戶口的,由居住地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