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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街道財稅辦,區直各部門、單位,各企業,駐河口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201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提高培訓質量,圓滿完成培訓任務,按照省財政廳魯財會〔2010〕19號《關于做好201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問題的通知》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全市201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繼續教育范圍
按照《山東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河口區內自2010年11月30日之前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都必須參加2010年度繼續教育培訓,培訓時間不少于24學時。正在大中專院校或職業學院會計類專業學習的學生,不必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視同完成當年繼續教育學習。
二、培訓內容
2010年度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企業類會計人員的重點內容是:會計理論與實踐、會計職業道德規范、新企業所得稅法、增值稅轉型改革條例、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小企業會計制度、工會會計制度等;其中企業會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和風險防范、工會會計制度等為必選內容。行政事業類會計人員的重點內容是:會計職業道德規范、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工會會計制度、部門預算管理、非稅收入管理、財政集中核算管理、財政投資評審管理等。
適應新形勢要求,適當增加宏觀經濟形勢分析、競爭壓力與心理調適、團隊合作與溝通協調、公務禮儀等內容,注重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素質。同時各級財政部門要結合近年來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小金庫”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教育培訓,切實提高培訓效果。
三、培訓形式
各級財政部門應結合本級實際情況,采取現場集中培訓和網絡遠程培訓相結合的形式,區分單位類型和會計人員層次組織開展培訓,要注重調動單位和會計人員參加培訓的積極性,確保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取得實效。會計人員可根據自愿的原則,自主選擇參加集中培訓或網絡培訓。
四、報名事項
集中培訓報名由河口區職業教育中心組織,報名時間2010年10月18—25日,報名時每人需交培訓費72元,不收教材費,交同底一寸近期彩色照片2張。培訓時間2010年12月20日前,培訓地點河口區職業教育中心。
網絡培訓由河口區財政局組織,報名時間截止2010年12月10日前, 報名時每人需交網卡費72元。報名地點河口區財政局406、309室。
五、繼續教育注冊登記
(一)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學習且考試或考核合格的,方可按繼續教育管理規定到財政部門進行繼續教育注冊登記,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的不予辦理注冊登記。
(二)以前年度沒有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的,必須通過網絡培訓形式補齊遺漏課時,合格后,方可連同2010年度繼續教育一并進行注冊登記。
(三)在校學習的會計類專業學生不需要參加繼續教育培訓學習,可憑學生證以班級為單位免費直接辦理繼續教育注冊登記。
(四)各鄉鎮、街道辦,區直各部門、單位,各企業,駐河口地區有關單位的會計從業員,一定按要求參加集中培訓或網絡培訓,培訓結束后,會計人員應持繼續教育合格證書或網絡培訓成績單到財政局309室做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注冊登記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繼續教育工作,積極鼓勵和支持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并為其學習培訓提供必要條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和妨礙會計人員依法享有繼續教育的權利。
(二)各繼續教育培訓機構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自覺接受主管財政機關的管理和監督,確保培訓質量。
1、每期定員不能超過200人,培訓師資必須為我市高校財經類專業教師(具有講師以上職稱),每期培訓班至少有1-2名省內知名院校的財會專業教師(副教授以上職稱),培訓結束組織考試。
2、每期培訓班開班前10日內,培訓機構要將培訓班授課教師名單、學員名單、培訓內容、培訓日程安排報同級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備案(詳見附件)。
3、培訓結束后,各定點培訓機構要將培訓工作總結、學習效果自評情況報財政部門會計管理機構。
4、培訓機構要將《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員意見反饋表》(詳見附件)發放到每個學員,由學員直接寄送或由培訓機構收集后交主管財政機關會計管理機構。
5、培訓機構要建立健全繼續教育培訓考勤、考核、考試等日常管理制度,建立繼續教育培訓資料檔案。
東營市河口區財政局
二○一○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