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銀行成立于1997年2月,總部位于哈爾濱市。現已在
天津、
重慶、
大連、
沈陽、
成都、哈爾濱等地設立了17家分行,在
北京、
廣東、
江蘇、
吉林、
黑龍江等14個省市發起設立了32家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東北地區首家金融租賃公司——哈銀金融租賃有限責任公司及黑龍江省首家消費金融公司——哈爾濱哈銀消費金融有限責任公司。2014年3月31日,哈爾濱銀行在
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成功上市,是中國第三家登陸香港資本市場的城市商業銀行,也是中國東北地區首家上市的商業銀行。截至2022年6月30日,在英國品牌咨詢公司Brand Finance發布的“2022年度全球銀行品牌價值500強”中,位列總榜單第249位;在英國《銀行家》(The Banker)發布的“2022年全球銀行1000強”中位列178位;在
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的“2022年中國銀行業100強”榜單中位列第34位。
根據發展需要,現開展法律專業人才社會招聘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基本條件
(一)全日制統招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相關專業畢業;年齡35周歲及以下,條件優秀者可適當放寬;
(二)身心健康,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主動性強,踏實堅韌,積極樂觀,有較好的抗壓能力;
(三)信用記錄良好,個人及家庭財務穩健,無大額信用貸款或擔保。非不良貸款責任人、未被列為失信執行人;無不良行為記錄,無違規違紀違法行為;
(四)具有良好的書面與口頭表達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和業務拓展能力;
(五)符合我行近親屬回避規定。
二、職位類型
全職
三、用工形式
正式員工。
四、薪金待遇
包括基本薪資、績效獎金、福利等,依法享受各類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企業年金。
五、工作地點
哈爾濱市。
六、計劃招聘人數
5人。
七、招聘具體條件
(一)具有法院、檢察院等司法機關及仲裁機構、國有企業、銀行業法律管理崗位工作經歷;
(二)熟悉銀行信貸業務、資產處置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具備較高的法律專業理論素養,熟悉法律風險管理的各項技術和流程,掌握金融行業相關法律法規及監管規定;
(四)具備較強的邏輯推導與分析判斷能力;
(五)具有風險資產清收處置等金融行業法律管理工作經驗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業務水平,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者優先考慮。
八、招聘崗位職責
(一)根據業務需求,提供各類法律咨詢意見,審核或起草有關法律文件、議案,參與有關談判,維護本行合法權益;
(二)債權糾紛訴訟、仲裁案件辦理;
(三)負責推動清收處置工作,制定風險化解方案,解決疑難問題;
(四)負責與法院、律師事務所等司法及專業機構相關對接工作;
(五)指導、支持分支機構訴訟、仲裁案件處置及推進落實。
(六)負責合同審核及管理、分支機構法律風險管理、法律合規風險提示等。
(七)指導總行專項知識產權主管部門開展知識產權申請、使用、維護、處置與評估、監測與糾紛處理等,提供必要法律支持。
九、報名方式
(一)簡歷投遞:
應聘者可登錄哈爾濱銀行官方網站(http://companyads.51job.com/companyads/2022/hrbb/recruit/index.html),在“招聘職位”欄目下,選擇相應崗位進行在線報名。報名截止時間為2022年12月20日。
(二)應聘者信息將被嚴格保密,謝絕應聘者來電來訪。應聘者須對個人填報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如填報信息與事實不符,我行有權取消筆、面試成績及錄用資格。
(三)我行將通過簡歷篩選,筆、面試,背景調查等程序,擇優確定錄用人選。具體筆、面時間及地點以短信或郵件通知為準。
(四)我行未委托任何機構提供筆面試相關考試資料或培訓課程,招聘不收取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