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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編 各類交易和賬戶余額的審計
第十五章 銷售與收款循環的審計
考情分析
本章在歷年的考試中占有較大的比重,考題主要以主觀題為主,涉及風險評估、內部控制、收入的實質性程序和應收賬款的函證。
第一節 銷售與收款循環的特點
一、不同行業類型的收入來源(了解)
二、涉及的主要憑證與會計記錄
在內部控制比較健全的企業,處理銷售與收款業務通常需要使用很多憑證與會計記錄。結合“涉及的主要業務活動”了解教材中介紹的相關憑證。
三、涉及的主要業務活動(掌握各交易與認定的關系)
1.接受顧客訂單
顧客提出訂貨要求是整個銷售與收款循環的起點。很多企業在批準了顧客訂單之后,下一步就應編制一式多聯的銷售單。銷售單是證明管理層有關銷售交易的“發生”認定的憑據之一,也是此筆銷售的交易軌跡的起點。
2.批準賒銷信用
設計信用批準控制的目的是為了降低壞賬風險,因此,這些控制與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的“計價和分攤”認定有關。
3.按銷售單供貨
已批準銷售單的一聯通常應送達倉庫,作為倉庫按銷售單供貨和發貨給裝運部門的授權依據。
4.按銷售單裝運貨物
裝運部門職員在裝運之前,還必須進行獨立驗證,以確定從倉庫提取的商品都附有經批準的銷售單,并且,所提取商品的內容與銷售單一致。
5.向顧客開具賬單
為了降低開具賬單過程中出現遺漏、重復、錯誤計價或其他差錯的風險,應設立以下的控制程序:
(1)開具賬單部門職員在編制每張銷售發票之前,獨立檢查是否存在裝運憑證和相應的經批準的銷售單。
(2)依據已授權批準的商品價目表編制銷售發票。
(3)獨立檢查銷售發票計價和計算的正確性。
(4)將裝運憑證上的商品總數與相對應的銷售發票上的商品總數進行比較。
6.記錄銷售
記錄銷售的控制程序包括以下內容:
(1)只依據附有有效裝運憑證和銷售單的銷售發票記錄銷售。這些裝運憑證和銷售單應能證明銷售交易的發生及其發生的日期。
(2)控制所有事先連續編號的銷售發票。
(3)獨立檢查已處理銷售發票上的銷售金額同會計記錄金額的一致性。
(4)記錄銷售的職責應與處理銷售交易的其他功能相分離。
(5)對記錄過程中所涉及的有關記錄的接觸予以限制,以減少未經授權批準的記錄發生。
(6)定期獨立檢查應收賬款的明細賬與總賬的一致性。
(7)定期向顧客寄送對賬單,并要求顧客將任何例外情況直接向指定的未執行或記錄銷售交易的會計主管報告。
以上這些控制與“發生”、“完整性”、“準確性”以及“計價和分攤”認定有關。
7.辦理和記錄現金、銀行存款收入
8.辦理和記錄銷售退回、銷售折扣與折讓
9.注銷壞賬
10.提取壞賬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