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簡介
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渤海銀行)是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2005年12月30日成立,2006年2月正式對外營業,總部設在
天津。發起設立階段就引進境外戰略投資者,2020年7月16日成功在
香港聯交所主板上市。
渤海銀行具有顯著的后發優勢,致力于打造成為客戶最佳體驗的現代財資管家。在英國《銀行家》雜志公布的“2021年全球銀行1000強”排名中,渤海銀行位列第111位,較上年提升22位,在國內銀行排名中提升至22位。
成立以來,渤海銀行抓住多項國家戰略實施與金融科技發展帶來的時代機遇,已形成業務網絡輻射全國、國際化業務蓄勢待發、技術產品創新快速迭代的態勢,高質量實現了跨越式發展。截至2021年末,已在25個省市自治區直轄市、5個副省級城市中的64個重點城市及特別行政區建立一級分行36家、二級分行32家、支行192家。支行級以上分支機構260家,社區小微支行29家,正式開業機構網點總數達到289家。截至2021年6月末,渤海銀行資產總額達到人民幣1.56萬億元,比2020年末增長11.97%;實現營業收入人民幣158.03億元;實現歸母凈利潤人民幣53.45億元,同比增長5.90%。
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經驗豐富的專業型、技術型、復合型管理人才,報名人員可直接通過前程無憂在線提交申請,報名時間截至2022年2月12日。
二、招聘崗位信息
(一)招聘崗位
1.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分管公司銀行業務)4名,工作地點為
上海、
合肥、
重慶、
寧波等城市;
2.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分管零售銀行業務)2名,工作地點為
福州、寧波等城市;
3.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風險總監)1名,工作地點為
武漢等城市;
如應聘人員有意向報名其他分行或總行部門管理崗位,請在報名表中注明。
(二)崗位描述
1.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分管公司銀行業務)
①根據全行公司業務條線年度經營計劃,全面組織、推動、管理分行公司業務條線(含轄內機構)業務活動開展。
②按照總行戰略發展規劃和總行下發的年度綜合預算,擬訂分行公司業務條線年度預算實施方案及年度經營計劃,并嚴格按照總行確定的預算及分解計劃執行。
③協助行長負責分行公司銀行業務的管理、風險防范及授權,處理并解決業務工作中的疑難、復雜問題。
④收集市場變化和客戶潛在需求,分析經濟發展趨勢,負責制定與實施業務競爭和發展策略及措施。
⑤負責分行公司銀行業務合規準入管理、信貸資產總量和流量管理,經營數據及客戶關系管理系統的應用和管理。負責大中型企業客戶和機構客戶的營銷拓展和推動管理,跟蹤分析市場信息和業務需求,組織、協調分行公司業務條線部室管理的產品、服務資源及行外業務資源,為企業客戶和機構客戶提供全方位的產品、服務和解決方案。
2.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分管零售銀行業務)
①根據全行零售業務條線年度經營計劃,全面組織、推動、管理分行零售業務條線(含轄內機構)業務活動開展。
②按照總行戰略發展規劃和總行下發的年度綜合預算,擬訂分行零售業務條線年度預算實施方案及年度經營計劃,并嚴格按照總行確定的預算及分解計劃執行。
③協助行長負責分行零售銀行業務的管理、風險防范及授權,處理并解決業務工作中的疑難、復雜問題。
④收集市場變化和客戶潛在需求,分析經濟發展趨勢,負責制定與實施業務競爭和發展策略及措施。
⑤負責分行零售業務條線各種渠道的組織管理和資源整合,負責支行網點的組織建設及零售業務的營銷推動,負責零售業務數據支持和日常行政管理。
3.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風險總監)
①全面組織分行風險管理團隊工作。負責貫徹落實總行的有關方針、政策計劃、制度規定、工作措施等,確保各項風險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實施。
②負責分行授信項目審查的管理工作,包括授信審查的制度建設、權限內授信項目的審批、需上報總行審批授信項目的復審及對分行審查員審批權限項目的事后核查,以及其他與授信有關的管理工作。
③負責分行押品的鑒價管理,包括對入圍評估機構資質核查、審核權限內審批項目的押品鑒價及上報總行項目鑒價的合理性審核,以及其他鑒價有關的管理工作。
④負責分行放款審查的管理,包括放款審查的制度建設、日常操作管理、事后監督管理、例外事項的審批及其有關的管理工作。
⑤負責授信合同用印的審批。組織開展與分行授信相關的合規工作,包括組織本部門人員開展相關制度學習、督促開展合規檢查和整改,確保分行授信工作合規有序開展。
⑥負責分行授信及非授信法律文書會簽的審批。
(三)應聘條件
1.堅持黨的領導,堅持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熟悉商業銀行監管法律法規和企業經營管理工作,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2.有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風險合規意識強,遵紀守法,無不良從業記錄。
3.認同渤海銀行的發展戰略和企業文化。
4.從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從事經濟工作9年以上(其中從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5.應聘分行副行長,應在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二級分行副行長、一級分行部門副總經理(含相當職務)及以上職務任職滿1年,或二級分行行長助理、一級分行部門總經理助理(含相當職務)任職滿3年;或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規模相當的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一級分行行長助理、總行部門總經理助理(含相當職務)及以上職務任職滿1年,或一類支行行長、一級分行部門總經理(含相當職務)任職滿3年。
應聘分行行長助理,應在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二級分行行長助理、一級分行部門總經理助理(含相當職務)任職滿1年;或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規模相當的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一類支行行長、一級分行部門總經理(含相當職務)任職滿1年。
6.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與崗位相適應的教育背景、工作經驗和專業能力。
7.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歲。
8.符合中國銀保監會關于任職回避的有關要求。
9.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具備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質。
10.特別優秀的條件可適當放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