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點: 深圳 |
崗位職責: |
1、處理涉外訴訟事務,應對因司法管轄沖突產生的法律事務; 2、審查境外金融衍生產品業務及其他涉外法律文件; 3、負責處理境外附屬機構相關法律事務。 |
職位要求: |
1、有英美法留學背景; 2、國內民商法、經濟法、國際法法學本科以上學歷; 3、三年以上銀行、公司、司法等法律實踐工作經驗,有境外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4、熟悉跨境司法協助及金融衍生產品法律事務者優先; 5、精通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俱佳,能夠使用英語作為工作語言; |
所屬機構: 總行 |
截止日期: 2010-08-20 |
聯系方式: 0755-83197371 |
考試地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