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對淘汰類投資項目應停止各類形式授信
新華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王宇、姚均芳)中國人民銀行6日稱,央行日前發布了《關于改進和加強節能環保領域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提出要有針對性地做好有關節能環保領域的金融服務工作。其中對淘汰類項目,要從防范信貸風險的角度,停止各類形式的授信。
《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和國家環保政策,堅持區別對待、有保有壓的信貸原則,嚴格授信管理,合理配置信貸資源。
《通知》稱,對鼓勵類投資項目,要從簡化貸款手續、完善金融服務的角度,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屬于限制類的投資項目,要區別對待存量項目和增量項目,對于限制類的增量項目,不提供信貸支持,對限制類的存量項目,若國家允許企業在一定時期內整改,各銀行類金融機構可按照信貸原則給予必要的信貸支持;對淘汰類項目,要從防范信貸風險的角度,停止各類形式的授信,并積極采取措施收回和保護已發放的貸款;對不列入鼓勵類、限制類和淘汰類的允許類項目,在按照信貸原則提供信貸支持時,要充分考慮項目的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等因素。
央行指出,要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環保政策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信貸資金在支持國家科學技術進步、調整和優化經濟結構、推動經濟增長方式轉變中的重要作用。當前,要在有關部門研究制定節能減排指標體系后,建立健全有利于節能減排的價格、稅收、信貸、貿易、土地和政府采購等政策體系。
央行表示,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密切與環保等部門合作,研究制定關于加強環保政策和信貸政策協調配合方面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