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伊春市婦聯實施八項措施,強力推進婦女小額貸款工作,共為915名婦女發放婦女小額擔保貸款6513萬元,創下歷史新高。
一是組織機構作保障。伊春市婦聯牽頭建立“一把手”負責制,各相關單位、責任部門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認真研究解決婦女小額擔保貸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各相關政策正確、迅速落實。
二是政策宣傳作引導。伊春市婦聯系統發揮優勢,進村入戶、走街串巷,印發宣傳資料,大力宣傳婦女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優惠政策,讓創業婦女政策有答、咨詢有果、申請有所、困難有助。
三是擔保基金作突破。伊春市婦聯一方面加大對上爭取力度,從省婦聯爭取再擔保金200萬元,另一方面協調有關部門打捆使用再就業小額貸款擔保金,放大貸款發放倍數,在貸款總量上找突破。4年來,已為全市2600余名婦女發放貸款1.45億元。
四是工作效率作動力。伊春市婦聯牽頭建立“四集中一監督”(集中申報、集中審查、集中核批、集中辦理和定期監督)制度,形成聯合辦公、一站式服務的審核方式,審核小組集中深入各區現場辦公、現時辦結,形成了快審、快批、快放的工作機制。
五是技術服務作推進。在充分了解廣大婦女群眾創業資金需求的基礎上,積極整合各類培訓資源,結合科技培訓,對借款婦女進行全程技術服務和信息服務,確保每名申貸婦女都接受一次集中培訓或網絡培訓。依托科技專家隊伍,幫助指導借款戶組建各類專業協會和合作社,引導申貸人走上規范化、產業化創業之路,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
六是選好項目作基石。各級婦聯組織深入申貸婦女家中進行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并根據申貸婦女的情況和當地經濟產業布局,指導貸款婦女發展森林食品加工、食用菌栽培、手工編織制作、綠色養殖等產業及“紅黑藍綠白”五色經濟,選擇增收效果明顯、帶動作用良好的增收產業和項目。
七是規范使用作約束。堅持“誰推薦、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強化貸款用途監管,制定了網上公布、媒體宣傳、抽查回訪、電話舉報等監督機制,關注貸款戶的使用情況與經營狀況,對非生產性貸款、挪用貸款甚至轉貸等違規行為堅決制止,確保貸款“用得好”、“還得上”,截至目前,婦女小額貸款到期還款率為100%。
八是選樹典型作示范。選樹、挖掘一批貸款扶持的創業婦女典型,充分發揮典型引帶和示范帶動作用,營造婦女積極創業的熱情和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