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1月20日訊(記者 從春龍 通訊員 王長杰 李隆財) 銀行卡保管得好好的,卡里的錢卻不翼而飛,儲戶一怒將銀行告上法庭。近日,日照東港法院受理一起儲蓄存款合同糾紛案件,儲戶訴請某銀行支付卡內丟失的6.5萬元及利息。
趙明(化名)于2010年底從部隊轉業 ,獲得轉業費 7萬余元 ,存入妻子李麗(化名)2009年在某銀行開辦的活期存折中,該活期存折同時掛辦銀行卡。2012年5月17日,趙明從該銀行自動取款機上取出5千元 ,卡內剩余 6.5萬余元 。2012年5月23日,趙明再次去自動取款機上取款,卻發現銀行卡內僅剩24元 ,其余的6.5萬余元不翼而飛。后緊急報警,亦無結果。無奈,趙明以其妻子李麗的名義起訴該銀行。
經查,李麗賬戶內的款項于2012年5月18日至2012年5月19日分二十多次從被告銀行及其他銀行的自動取款機上提走現金5萬余元 ,另有1.5萬元在江蘇某地消費使用。雙方對款項丟失均主張系對方責任。趙明主張存折及銀行卡均在自己手中,推斷銀行的監控安全保障不好,造成自己提款時銀行密碼被盜取,造成他人盜取其卡內存款。銀行則認為趙明未能妥善保管自己的銀行卡及密碼,自已應承擔被盜取的損失。最終,經法院調解,銀行與李麗達成庭外和解協議,由銀行適當補償原告一定的經濟損失,原告申請撤訴。
法官提醒廣大市民,銀行卡提款或刷卡消費給人們生活帶來快捷便利的同時,提醒廣大用卡市民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銀行卡密碼。在超市商場購物及其他用卡消費時,要注意遮擋密碼,避免密碼泄露,防止被不法分子通過克隆銀行卡并盜取密碼的形式盜取銀行卡內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