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銀行無權威定義且統計口徑不同致規模成謎
刀尖上的影子銀行
無權威定義且統計口徑不同致規模成謎
“影子銀行”原本是一個中性詞,強調的是“銀行的影子”,用以概括那些有銀行之實卻無銀行之名的種類繁雜的銀行以外的機構。但自金融危機后,就常常與負面形容詞如“刀尖上”、“中國式次債危機”緊密相連。因為美國1929年金融危機主要體現為對傳統銀行的大規模擠兌,而2008年金融危機的表現形式是對影子銀行的擠兌,影子銀行體系發展中積累的巨大風險由此越來越被重視。
在中國,影子銀行迷霧繚繞卻又與銀行體系密不可分,因缺乏權威定義且統計口徑不同,預測的規模也從10萬億到30萬億不等,而2013年年中和年末的兩次錢荒,更將影子銀行置于口誅筆伐之下。但也不乏為之正名者。“社會需要影子銀行。”重慶市市長黃奇帆1月7日表示,2013年重慶市融資增量總共約4800億元,其中有2400億左右來自“影子銀行”機構,占比達50%,為重慶市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正是在鮮明的爭議下,被冠以“影子銀行基本法”的國辦發107號文沸沸揚揚地在各個金融機構間傳播。107號文主要強調的是監管分工和監管協調,由央行和銀監會主導,最終以國務院辦公廳的名義下發,協調了中央多個部委以及地方政府共同監管,同時擴大了監管范圍,將信托和部分理財產品納入。
《華夏時報》記者從接近監管層人士獲悉,107號文僅起到框架性和摸底作用,各相關部門的細則將陸續推出,尤其是前期熱炒的針對同業監管的“9號文”將于一季度推出。
但此沖擊波帶來的影響深遠,國研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張承惠指出,因供給減少、民間融資成本上升,違約事件可能增加。
高層監管思路明晰
綜合而看,107號文彰顯出高層清晰的監管思路。
早在2009年,銀監會的工作年報中就出現了對“影子銀行”的關注。2011年上半年的經濟形勢分析會上,銀監會又將影子銀行風險列為銀行業2011年三大主要風險之一(其余是政府融資平臺和房地產)。2012年,在銀監會的監管任務部署中,影子銀行再次被列為與平臺貸款、房地產貸款、理財業務并列的四大重點監管領域。
銀監會2011年工作年報中14次提到“影子銀行”,明確指出要強化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監測和監管,但銀監會認為信托公司、財務公司、汽車金融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貨幣經紀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六類非銀行金融機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監管體系,不屬于“影子銀行”的范疇。
但107號文定義的影子銀行大大擴圍。該文件按“持有金融牌照”和“有無監管或監管的充足情況”,具體劃分了三大類影子銀行。信托、第三方理財和非金融機構資產證券化、網絡金融活動都納入其中。
具體而言,是監管疏堵結合,“九曲連環”式的變相信貸是重點防控內容。文件要求銀行按照“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計提資本和撥備,嚴控金融機構通過“繞道”的方式變相投放信貸,尤其是嚴格理財資金池等監管薄弱環節,糾正過去基于“會式科目”的監管,因為這種監管很容易繞道規避。強調規范金融機構的通道業務,但不是禁止,要嚴控借通道逃避監管或監管套利。
107號文提出了新的監管框架,根據一行三會“誰批設機構誰負責”的原則,由相關部門按照法定職責分工分別實施統一歸口監督管理。此外,還明確了限定業務范圍,即哪些不可以做,且涉及范圍甚廣,對于銀行、證券、信托、擔保、理財等主體均有規定。
“理財資金池”是重點。中金公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分析說,值得注意的是,明確要求商業銀行代客理財資金要與自有資金分開使用,不得購買本銀行貸款,不得開展理財資金池業務。還要求信托公司不得開展非標理財資金池業務,銀行不得為債券和票據擔保,小貸公司不得吸收存款,融資租賃公司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等,類似這些“似是而非”的業務將被全部禁止。
20萬億的“影子”待收
更重要的是,要對影子銀行摸清情況,撥開云霧方可有的放矢。文件提出要將與影子銀行業務相關的“業務總量、機構數量、風險狀況”等納入統計分析范圍。
由于沒有一個權威的定義,影子銀行的統計口徑各異,也由于缺乏更細致的數據,中國的影子銀行具體規模難以精確測算。銀監會此前設立了研究課題,據銀監會銀行監管三部副主任張霄嶺估計,中國影子銀行的規模保守估計應該在22萬億人民幣以上,包括:民間貸款和貸款公司貸款(5.2萬億)、信托貸款(7.8萬億)、委托貸款(7萬億)、券商資管的貸款(2萬億),不過該口徑不包括企業債券(9萬億)。如果企業債券的購買方是銀行的理財產品或者是信托產品,這些企業債券應該納入影子銀行的統計。
中國社科院發布的《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13》顯示,即使采用最窄口徑,2012年底中國影子銀行體系也達到14.6萬億元(基于官方數據)或20.5萬億元(基于市場數據)。前者占到GDP的29%與銀行業總資產的11%,后者占到GDP的40%與銀行業總資產的16%。
一篇名為《以陽光化地方政府債券取代影子銀行融資》的文章則稱,據銀監會內部報告測算,2012年底影子銀行體系融資規模為20萬億元,其中同業、理財及信貸資產轉讓等表外融資8萬億元。
東方證券的研究報告則將影子銀行體系劃分為三個部分,一是服務于實體經濟或者向實體經濟提供融資服務的業務體系(信托貸款及租賃、委托貸款、非金融企業債券,包括實體經濟發行的企業債、公司債[0.01%]、中票、短融等)、未貼現的商業銀行承兌匯票、同業代付、非金融企業股票融資、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稱為影子銀行Ⅰ(實體支持類)。據其估算,這部分存量余額至2012年底為30.30萬億元。
第二部分是服務于資本市場專門用于二級市場交易的傳統業務體系(非貸款類信托、銀行理財產品、買入返售、公募基金、社保基金、保險資管、證券公司資管),稱為影子銀行Ⅱ(金融交易類),至2012年底影子銀行Ⅱ的總規模為22.34萬億元。
第三類是,衍生品體系所承載的流動性(利率衍生品、外匯衍生品、信用風險緩釋工具),稱為影子銀行Ⅲ(杠桿放大類),規模就無法量化了。
但無論哪種口徑,同業業務都是其重要一項,但107號文對于這項備受關注的內容著墨不多。顯然,中國的銀行間同業市場已經發展成為最重要的批發融資市場,成為為一些影子銀行業務提供資金的重要通道。
接近監管層的人士告訴本報記者,未詳細涉及是因為107號文并非由銀監會起草,銀監會重點的同業監管文件(業界稱為“9號文”)馬上就會推出,屆時會有嚴格的規定。
央行施威
同業的肆虐是導致“錢荒”的罪魁禍首,2013年接連發生的“錢荒”似乎讓央行頗為被動。尤其在如此龐大的影子銀行的扭曲下,政策傳導難免南轅北轍。
自2013年上半年開始,央行為控制M2過快增長,實施了穩中偏緊的貨幣政策。尤其在6月錢荒后,貨幣市場利率持續位于高位,并牽累實體經濟,而影子銀行失控是2013年上半年M2過快增長的主要原因。
“傳統利率調控方式僅僅能夠影響官方利率,但卻不能對影子銀行體系利率進行有效干預。因此,控制官方利率顯然無法有效引導資金合理運轉,也不利于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央行延安中心支行行長張健興撰文指出,影子銀行體系的金融理財產品及其附屬生產品具有較高的流動性和變現能力,收益率高于銀行存款利率,商業銀行也會隨之減少庫存現金。這使得原先中央銀行通過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管理商業銀行超額儲備金需求、影響貨幣創造的方式受到沖擊。
107號文無疑加強了央行的權威性。文件要求對于跨行業、跨市場的交叉業務,要積極發揮央行領銜的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而控制影子銀行總量有助于央行實施靈活的貨幣政策。
彭文生認為,規范影子銀行的文件出臺,意味著審慎監管加強,從而短期內減小了貨幣政策緊縮的壓力,為貨幣政策放松提供了一定空間。
最近半年,央行一直在利用提高銀行間市場利率的價格調控手段來抑制影子銀行的過度擴張。但彭文生分析說,審慎監管難以完全替代謹慎的貨幣政策,銀行間市場利率下行的空間不大。金融監管和金融創新永遠是貓和老鼠的游戲。影子銀行因所具有的金融創新的基因,是監管所無法消除的,因此金融機構的監管套利行為無法完全消除,未來可能還會產生新的規避監管的方法。在這種情況下,控制金融風險將成為貨幣政策的一個長期目標。
未來各部門的細則將魚貫而出。但目前看來影子銀行的管理思路仍然停留在行政監管的思路上,擔憂之處在于,更多的監管只是給了金融機構更強的規避監管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