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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1年度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穗財會[2010]35號
各區、縣級市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26號令)、省財政廳《關于推進我省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指導意見》(粵財會[2010]4號)的規定,我市2010年下半年在荔灣、天河、黃埔、花都等4區試點推行會計從業資格會計專業知識無紙化考試。在此基礎上,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方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組織
根據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會計從業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制度。2011年我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統一題庫、統一系統、統一推進、統一管理的”“四統一”原則組織開展。
市財政局負責全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組織管理,部署考場和考試系統建設、實施、維護和人員培訓等各項工作;指定規范工作流程,審核考試計劃,負責考試題庫的管理、發放和成績收集。
各區、縣級市財政局按會計從業資格屬地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地區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計劃,精心組織考試報名、確認、考試及成績管理等各項工作。
另外,經請示省財政廳,從2011年起我市中級會計電算化考試考生統一參加省財政廳組織的考試,納入省財政廳管理。
二、 考試科目及時長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包括《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3個科目,前兩個科目統稱"會計專業知識"考試(下同)。
具備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類專業學歷(或學位)的人員,自畢業之日起2年內(含2年),免考《會計基礎》,只需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一科。會計類專業具體指:①會計學,②會計電算化,③注冊會計師專門化,④審計學,⑤財務管理,⑥理財學。
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是運用計算機信息化網絡系統進行考試。其中:會計專業知識每科考試時間各為90分鐘,雙科連考,總時長為180分鐘,考生交卷后考試系統出示考試成績;
初級會計電算化實務和理論考試各60分鐘,實行連考,時長為120分鐘,實務考試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理論考試,考生交卷后考試系統出示成績。
三、考試大綱、教材和題型
(一)會計專業知識考試大綱為財政部《關于印發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修訂)的通知》(財辦會[2008]9號)。教材為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第三版)系列書籍,其中《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習題集》(第四版)中附有無紙化考試模擬光盤。
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會計基礎》題型為單項選擇題、多項選擇題、判斷題、綜合題。
(二)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培訓教材為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廣東省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輔導教材(初級電算化)》,考試命題不超出培訓大綱和教材、習題集內容及范圍。
實務考試題型包括系統管理、總賬、報表、工資和固定資產五種類型;理論考試內容包括中文錄入、判斷、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四種類型。
四、考點設置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由財政局統一組織,具體考務工作由廣州市財經職業學校承辦。會計專業知識考試除天河、羅崗、南沙、番禺、花都、從化、增城等7區縣級市自設或租用考場組織考試外,其余各區統一由廣州市財經職業學校安排、初級會計電算化考試由各區、縣級市自設或租用考點組織進行,市財政局派員監督。
五、報考程序
2011年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報考,采用網上報名與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
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廣州財政網(www.gzfinance.gov.cn)--會計服務--考試報名”進行報名,錄入資料并上傳本人近期清晰完整的免冠證件照片。考生對所提交的資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提交報名資料后,考生按照系統提示打印"考生報名資料確認表"并簽名確認。
(二)現場確認
考生網上報名后,按照“考生報名資料確認表”上的確認時間,攜帶以下資料到工作單位所屬區、縣級市或者戶籍、居住證(暫住證)簽發地所屬區、縣級市財政局的現場報名確認點(黃埔區現場報名確認點地址:黃埔區大沙東路318號黨校2號樓11樓)辦理報名確認和繳費手續,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予受理報名。
1.考生已簽名確認的“考生報名資料確認表”;
2.考生的身份證原件;
3.非廣州市戶籍考生的居住證(暫住證)原件或全日制在校學生學生證原件;
4.會計專業知識單科考生的會計類學歷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銀聯卡(繳費采用銀聯卡刷卡方式,不接收現金)。
(三)打印準考證
考生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登錄網上打印準考證。逾期未能打印準考證造成的損失,由考生自負。
如考生準考證信息有誤的,可在打印準考證規定時間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攜帶有關證件證明到現場報名確認點所屬的區、縣級市財政局會計科辦理更正,逾期不再辦理。因考生個人填報資料有誤,導致不能進入考場考試的,后果自負;即使參加考試且成績合格,亦不予發放合格證。 各區、縣級市財政局會計科在考試前2天將更正資料匯總(填報附表3)報市財政局會計處。
六、時間安排
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工作分上下半年安排,具體時間如下:
考生領取合格證時間由各區、縣級市通知。除網上報名、打印準考證及考試項目外,其他節假日休息,如有變化另行通知。
七、報考收費
按照省物價局粵價函[2010]131號文的有關規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試費每科65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收費。
考試費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考生報名現場確認時通過“廣州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系統”繳費。
八、有關要求
(一)2011年全市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全面實行無紙化方式。各區、縣級市財政局應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指定專人,抓細抓實,并做好宣傳服務工作,確保無紙化考試規范,有序進行。
(二)加強考場及考試系統建設。各區、縣級市應嚴格按《廣州市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考點考場設置(試行)》(見 附件2)標準建設(或租用)考場,并按要求配置、更新計算機及網絡設施,確保考試穩定有效進行。
(三)嚴格考試計劃管理、各區、縣級市在完成現場確認10個工作日內,按考場設置編制考試計劃(填報附表1、2),統一報送市財政局會計處審核。其中會計專業知識考試計劃,由市財政局會計處匯總報省財政廳申領考試電子試卷,在考前下發各考場。
各區、縣級市當期考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應將成績報市財政局會計處,核發考生成績合格證。
(四)嚴格考試紀律。各考點、考場應嚴格遵守省、市關于會計從業資格無紙化考試的安全保密、考場規則、監管規則、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規定(見附件2-6,附表3-6)。如發現違規,將依照《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五)加強考試培訓管理。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應堅持考培分開、培訓以自愿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指定、強迫應考人員參加培訓